能力验证业务申诉、投诉处理规定

一、目的

为确保能力验证活动的公正性、客观性和可信度,实验室对申投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,以明确参加者、客户或其他相关方对能力验证结果或服务提出申(投)诉的流程及处理方式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适用于对以下事项的申(投)诉

l 能力验证结果评价的异议

l 能力验证物品制备、分发或测试方法的问题;

l 实验室服务态度或工作流程问题

l 其他违反CNAS-CL03认可准则的行为。

三、申(投)诉渠道

l 申(投)诉受理邮箱:ptp_aac@mctc.net.cn

l 书面信函:邮寄至

机构名称: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安全防范与信息安全产品及系统检验实验室

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

联系方式:管理部,电话:021-64336810

四、申(投)诉处理流程

申(投)诉材料需包含以下信息:申(投)诉方名称及联系方式、涉及的能力验证计划编号或名称、具体事由及证据,并将以上内容正式行文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实验室收到申(投)诉后,负责收集所有的必要信息,以确认申(投)诉是否有效。

实验室正式受理申(投)诉后,告知投诉人或申诉人已收到投诉或申诉,必要时向其提供处理进程情况,并将申(投)诉最终处理结果向申(投)者或其他有关方面通报。

五、保密承诺

本实验室确保申(投)的调查和解决没有任何歧视行为,且其处理结果由与涉及申(投)项目无关的人员做出,或审查和批准,处理过程的其它任何替代方法均应损害公正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