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确认检测类型:
型式检验:转至1; 委托检验:转至2 ; 工程检测:转至3。
1. 型式检验: 请登录网站 =》 产品抽样应用系统 (http://180.166.128.182:20010/PSApplicationSystem/) (条件选择(1)or(2))
(1)未注册,请先注册后查阅抽样教程;
(2)已注册,请参照教程申请抽样
提供资料:1)营业执照
2)经办人身份证
3)按要求提供满足抽样数量的样品照片,说明书等。
咨询电话:021-64333433 / 64378908
2. 委托检验:
(1)常规安防产品:在本网站“表单下载”中下载并填写 安防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同(协议) (一式两份加盖公章)
提供资料:1)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
2)产品功能及性能的中文说明
3)证明产品功能及性能的有关资料(必要时提供装配图等)
4)营业执照(复印件)
5)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(详见增值税发票客户备案表)
(2)警用装备or 纺织材料:在本网站“表单下载”中下载并填写 警用装备(纺织品)委托检测合同(协议)(一式两份加盖公章)
提供资料:1)产品企业标准、技术要求或中文说明书
2)送检单位承诺书
3)营业执照(复印件)
4)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(详见增值税发票客户备案表)
咨询电话:021-64333433
3. 工程检验:
(1)技防委托工程 :登录上海安防网,按照平台要求上传资料后,选择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检测。
(2)客户自委托工程: 在本网站“表单下载”中下载并填写安防工程委托检验检测合同(协议)
提供资料:1)安防系统工程设计方案、合同书
2)安防系统工程试运行报告、初验报告、竣工报告
3)安防系统设备清单,前端设备安装点位表
4)证明系统中产品功能及性能的相关检测报告
5)营业执照(复印件)或资质证明
6)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(详见增值税发票客户备案表)
咨询电话:021- 64378908 / 64333433
二、未尽事宜可以来电咨询,或至岳阳路76检测中心大厅受理。
